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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定本

  • 發布單位:行政室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11月24日衛授家字第1140117039號函及桃園市政府府114年11月27日社工字第1140342579號函辦理。
  2. 為回應社會結構轉變、精神衛生與保護服務需求增加,以及數位化與科技應用趨勢,亟需在既有基礎上全面升級社會安全網,以強化前端預防、深化個案服務、充實專業人力與優化資訊系統,爰賡續規劃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以 確保各年齡層及弱勢族群皆能獲得及時、適切與持續的支持與服務,並落實社會安全網常態化。
  3.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