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13年度環境綠美化無償配發苗木自112/11/1至112/12/22日受理申請」
內容:
一、旨案受理期間自112年11月1日至112年12月22日止,請欲申請民眾至本公所2樓農經課;為確保苗木的品質及存活率,請於苗木領取確認單期限內儘速辦理領苗及配送服務,避免造成枯萎或降低品質等情形。
二、本案欲種植土地須位於桃園市境內,申請對象為工業區管理中心、公私立學校、軍方、公家機關、法人(不含營利社團法人)及社團,本局輔導農業單位及個人(個人僅能申請喬木類、土地面積須達0.05公頃以上)。
三、隨文檢附分配表、流程表、苗木團體及個人申請書各1份
須檢附相關文件:
1.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印章
4.土地謄本
5.欲種植地區現況照4張
6.土地使用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