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照顧服務項目有居家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失能老人輔具補助、緊急救援服務、營養送餐、交通接送、居家及機構喘息服務、日間照顧服務、長期機構服務。補助資格及補助額度因人而異,欲申請者請向戶籍所在地衛生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社福中心、醫院出院準備組等填寫長期照顧服務通報單,長照照顧管理中心接到通報單後會派照顧管理專員到宅訪視評估,評估後於15個工作天內確認服務內容、核發公文並轉介服務提供單位。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1328。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南區分站):中壢區溪州街298號4樓。電話:03-4613990。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復興分站):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5號。電話:03-3821265轉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