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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無牌廢棄車輛[占用道路]應如何處理?

  • 發布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電話通報本區清潔隊,清潔隊依下列程序處理(服務電話:03-3821371#16)。1、張貼通知(限車主7天內清理)。2、車主未依限清理。3、清潔隊拖吊(移置貯存場)。4、公告招領(一個月)。5、車主未認領。6、依廢棄物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