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工保險局會於符合請領條件人年滿55歲前一個月寄發公文及申請單給申請人。 2.申請方式; 一.可於收到申請單時將申請單填妥及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金融帳戶影本直接寄回勞工保險局。 二.攜帶身分證 印章及金融帳戶至本所辦理,代辦人須檢附身份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