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提醒填寫「116年度生活回饋金全民健康保險費調閱同意書」

  • 發布單位:行政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為辦理116年度生活回饋金申請事項,請需由本公所協助調閱全民健康保險繳費紀錄之民眾,先行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費健保調閱同意書」,由本公所先向健保單位查調,於回饋金開始受理申請時,毋需再等待查調時間。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受理地點:本公所社會課、各里辦公處。

無需填寫「健保調閱同意書」身分如下:

1.原住民。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人士、弱勢兒童及少年及列冊獨居老人。

3.無工作能力者(16歲以下或年滿65歲以上)。

4.16歲以上之在學學生。

如於申辦115年度生活回饋金時已一併填寫116年度健保調閱同意書者,無需重複填寫。

若有欠費或符合減免資格者,則調無繳費金額。

尚有相關問題者,請來電洽詢社會課江小姐382-1500分機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