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受理時間:113年1月2日 至113年4月30日。貳、受理地點:本公所2樓農經課。參、應備文件: 一、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金融帳號存摺影本 四、印章肆、注意事項: 一、持分土地須所有持分人 同時申請完成。 二、土地已申請全民造林計畫及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獎勵金者不得申請。 三、如土地為都市計畫區請附使用分區證明。 ●有任何問題請撥打電話至本公所農經課電話03-3821500分機2217-2221。
壹、受理時間:113年1月2日 至113年4月30日。
貳、受理地點:本公所2樓農經課。
參、應備文件:
一、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金融帳號存摺影本
四、印章
肆、注意事項:
一、持分土地須所有持分人 同時申請完成。
二、土地已申請全民造林計畫及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獎勵金者不得申請。
三、如土地為都市計畫區請附使用分區證明。
●有任何問題請撥打電話至本公所農經課電話03-3821500分機2217-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