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桃園市復興區泰雅族服飾購製補助示範計畫
一、申請時間:113年4月10日至9月30日或額滿為止
二、驗收核銷截止日:113年11月30日下午4時止
三、申請資格:設籍本區之區民
四、補助金額:每人補助購買金額之二分之一,補助上限為2000元整。
五、服飾樣式:泰雅族服飾一件或一套,僅製作配件掛飾,不予補助。
六、申請資料:
1.申請書及領據(紙本可向工作坊、各里辦或文觀所索取)
2.申請人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或最新3個月內戶籍謄本(擇一即可)
3.申請人存摺影本
七、驗收請款:須於113年11月30日下午4時前,檢附以下資料向文觀所提出申請。
1.統一發票、收據或其他合法支出憑證正本1份
2.申請人穿著服飾之正面、背面照片及含布標之照片
八、113年度審定之工作坊/工藝師
1.莎喲企業社(胡素花老師)
2.拉拉山多加原產工作室(胡薇薇老師)
3.泰雅伊娜原住民工作室(梁秀娟老師)
4.娜桑瑪谷企業社(帖如.伊梵老師)
5.諾幗原住民純手織工藝坊(王秀金老師)
6.得拉互露營區(曾婉玲老師)
九、計畫聯絡人:文觀所陳小姐382-1500分機4201、呂小姐382-1500分機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