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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長向區民說明三民國小後方建物拆除案暨三民停車場案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向所有敬愛的鄉親報告:


有關三民國小後方建物,地主要拆除建物,復興區公所在此公告:與公所無關。

另三民停車場案,經公所與相關單位進行會勘,並與市府交通局相關單位開會後,發現牽涉「前瞻基礎建設」的相關規定,也牽涉到地目是否要變更及水土保持與環境影響評估,因素非常多元與複雜,還要有相當的時間來克服及釐清。

因此該建物是否拆除與復興區公所無關,也與是否要新建停車場無關,特此公告。


區長   蘇佐璽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