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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業務-請問要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他項權利設定要帶什麼文件?

  • 發布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按現行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於108年7月3日作修訂,現已刪除有關他項權利設定登記的規定,簡言之,自修法後有關原住民保留地已無他項權利設定登記,而是逕為所有權移轉登記;惟如何申辦及如何認定個案得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建請親洽本公所2樓農經課地政窗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