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修正「政風人員守則」,更名為「廉政人員守則」自104年10月1日生效;另「法務部廉政署人員紀律守則」自104年10月1日停止適用。
法務部修正「政風人員守則」,更名為「廉政人員守則」自104年10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