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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禁伐補償申請注意事項」

  • 發布單位:行政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壹、受理時間:113年1月2日 至113年4月30日。

貳、受理地點:本公所2樓農經課。

參、應備文件:

   一、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金融帳號存摺影本

   四、印章

肆、注意事項:

   一、持分土地須所有持分人    同時申請完成。

   二、土地已申請全民造林計畫及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獎勵金者不得申請。

   三、如土地為都市計畫區請附使用分區證明。

 

●有任何問題請撥打電話至本公所農經課電話03-3821500分機2217-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