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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私有土地涉及考古遺址試掘評估經費作業要點

  • 發布單位:行政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為保護本市考古遺址文化資產,補助本市私有土地以個人或家戶居住使用為目的之工程開發行為前所需之考古遺址試掘評估經費,特訂定旨揭要點。

旨揭要點於113年1月25日桃市文資字第11300013372號令發布,現依「桃園市政府法制作業要點」第50點規定函知相關機關,敬請土地開發人依規定進行申請,至紉公誼。

檢附113年1月25日桃市文資字第11300013372號令及補助申請書各1份,或於文化局網站「首頁-業務資訊-法規資訊-文化局行政規則」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