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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13年農業生產機具(設備)補助計畫

  • 發布單位:行政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標題:農業部113年核定修正「補助低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台灣獼猴危害農作方案」1份。

 

內容: 

一、本方案經8年推展執行,農民對防治成果多予肯定,為因應物價上漲及鼓勵農友以電牧器電圍網防治野生動物危害農作,自113年起調整補助內容,修正重點如下(詳如修正方案核定本):

   (一)參考營造業物價上漲指數將電牧器電圍網資材補助基準自279.5元/公尺提高圍445元/公尺。

   (二)新增架設費用補助、資材維修補助、自行架設電圍網者添購電牧器及電壓檢測器補助及其他防猴器材等補助。

   (三)為防止農民申請補助架設電牧器電圍網後,擅自將電牧器拆除改以其他方式供電,致發生意外。申請文件新增若擅自改以其他方式圍電圍網供電,補助機關免責之切結書。

   (四)檢附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握方案及農業部來函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