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環境保護-裝潢、隔間用材料,如天花板、地板、浴缸、平面玻璃等是否可清運回收?

  • 發布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有關申請清運一般家戶自行裝潢修繕廢棄物應遵守下列事項,違反者不予清運:
(一)應將廢棄物分為陶、瓷、磚、瓦以及廢木料二類,並嚴禁混雜垃圾、事業廢棄物、資源回收物(如紙類、塑膠類及廢燈管等)及其他非一般家戶自行裝潢修繕所產生之廢棄物。
(二)廢棄磚、瓦、陶、瓷類應予裝袋。
(三)廢木料須先自行裁切至一公尺以下,且應拔除釘子或其他可能造成清潔人員受傷之物質,並加以綑綁或裝袋。
(四)應將玻璃及金屬等非木質部分先行分離。
(五)不得含有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認定有害廢棄物之材質、材料及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