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個月內戶內人口因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家庭陷困者(醫療補助)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帳戶影本 2.申請人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記事不可省略) 3.財稅證明資料(申請人、事故者、直系親屬一等親) 4.三個月內診斷證明書 5.三個月內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6.其他證明文件(戶內親屬之高中以上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租屋契約影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