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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哪些資格才可以優先收托?

  • 發布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1.法定需要協助幼兒(2至5歲):
(1)列有案之低收、中低收
(2)原住民
(3)家庭遭逢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經有關社福機構或社會公正人士轉介者
(4)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2.優先入園資格者(2至5歲):
(1)育有3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
(2)父或母一方為外國籍或大陸籍人士(5足歲以上)
(3)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與其所屬學校、市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與其場地管理者之編制內教職員工或復興區公所員工之子女隨親就讀
(4)家有兄弟姊妹於新學年度仍就讀該園(不包括當學年度大班畢業生)或經鑑輔會鑑定安置就讀該園